【入職條件】首輪教師基本法測試明年1月舉行 15題MC答中8題方為合格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1/11 18:03

最後更新: 2021/11/11 2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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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今向全港公營中小學發出通告,公布新聘任教師必須通過《基本法》測試的要求及相關細節。(資料圖片)

教育局今日(11日)向全港公營中小學發出通告,公布由2022/23學年起,所有公營學校新聘任教師必須通過《基本法》測試的要求及相關細節,第一輪測試將於下年1月8日舉行,有意參加測試者可由11月15日起透過網上系統提交申請,申請截止日期為11月26日。有關測試結果只適用於下學年新聘任的常額教師。

教育局發言人表示,22/23學年起,公營學校新聘任的常額教師,包括新入職教師、轉校教師、及月薪臨時教師,不論職級,必須在《基本法》測試取得及格,方可獲考慮聘用。教育局將於下年1月及2月,以先導形式為教師舉辦兩輪《基本法》測試,結果只適用於下學年的新聘任教師。

教育局指,有關測試的內容及形式,參照公務員事務局的相關安排,時間為20分鐘,如在15題多項選擇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,即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,會被視為及格。如有關教師曾參加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《基本法》測試,並取得以上及格分數,會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。

教育局又指,公營學校聘用新學年的常額教師及月薪臨時教師前,必須查核他們是否於測試取得及格成績, 並將測試成績副本夾附在遞交至教育局的文件中 。 例如,資助學校須在《資助學校聘任教學人員表格》填報有關資料等。學校如未能提供相關測試成績副本,或有關聘任未符合要求,學校須把多付的薪金退還。

發言人表示,局方會參考是次經驗,探討日後採用的模式,例如考慮委託提供考評服務的機構、以自負盈虧模式舉辦測試。另外,如公務員事務局更新招聘公務員的《基本法》測試或相關測試,局方亦會參考該局的經驗和意見,訂定2023/24學年及往後的安排。發言人補充,現階段有關測試要求不適用於日薪代課、按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」計劃聘用及以現金津貼支薪的教師,局方將循序漸進考慮日後把有關要求推展至其他學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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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黃悅晴